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黔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组织作品参加黔南州“美丽乡村农民 书画摄影展”活动的通知
2018-07-30
黔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关于组织作品参加黔南州“美丽乡村农民 书画摄影展”活动的通知
各县(市)文化和旅游局: 经州政府研究同意,黔南州第六届“好花红”文化旅游节将于8月至9月在都匀市举办。现将其系列活动之一黔南州“美丽乡村农民书画摄影展”活动通知如下,请各县(市)文化和旅游局作好参展作品的征集,并推选出优秀作品参展。 一、展品征集主题 美丽乡村新画卷 脱贫攻坚奔小康 二、展品征集时间 8月1日至16日 三、征集内容 本次“美丽乡村农民书画摄影展”活动主要展出的是黔南州农民书法、摄影、绘画优秀作品,通过农民自己创作的作品展现农村传统的乡土文化,以及广大群众脱贫攻坚历程和对美好的生活追求的精神风貌。具体征集内容如下: (一)“楹联话乡音” ——黔南州农民楹联书法展 本项展出作品包括楹联和水书书法作品,作品征集范围及对象为黔南州各县市农民。 1.农民楹联及水书书法作品,数量要求:每个县市推选10幅优秀作品,另都匀、三都、独山、荔波等县报送10幅水书书法作品。 2.楹联及水书书法作品的内容应符合“美丽乡村·古风文韵”的文化主题,充分体现乡村文化底蕴,反映新时代农村的乡土生活、精神风貌等。 3.要求作品应为农民自己书写,主题鲜明,字体优美,字体、字数不限。尺寸要求: 横批的高度和对联宽度一样 小号 宽10cm 长1.2m 中号 宽12cm 长1.2m 要求各县市推选的作品应装裱好并标明作者姓名、性别、联系方式、家庭住址等,由各县市文化旅游局统一收集上报到州图书馆。 (二)“光影里的故事” ——黔南州农民摄影展 本项展出作品主要是展示黔南州12县市农民自己拍摄的照片,作品征集范围及对象为黔南州各县市农民。 1.农民的摄影作品,数量要求每个县市推选10幅优秀作品。 2.作品内容应符合“美丽乡村·古风文韵”的文化主题,主要是乡村振兴、脱贫攻坚、生活变迁、村容村貌变化等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故事,充分体现新时代乡村文化新气象、新风貌、新作为等。 3.作品可为农民用手机、相机拍摄,像素3兆以上,主题鲜明、内容积极向上。作者自行备注照片信息,包含拍摄时间、拍摄地点等。作品提交电子档应标明作者姓名、性别、联系方式、家庭住址等,各县市文化旅游局统一收集上报到州图书馆集中制作。 (三)“画出幸福来” ——黔南州农民绘画展 本项目展出作品以农民绘画为主,作品征集范围及对象为黔南州各县市农民。 1.农民的绘画作品,数量要求每个县市推选10幅优秀作品。 2.作品内容应符合“美丽乡村·古风文韵”的文化主题,反映本地的乡土生活、人文历史风俗,体现民族地方特色,充分体现乡村文化内涵等。 3、要求作品必须是农民自己绘画,主题鲜明,画面优美。 尺寸要求:2开 (53cm×76cm) 4开 (39cm×54.3cm) 8开 (27.1cm×39cm ) 要求各县市推选的作品要标明作者姓名、性别、联系方式、家庭住址等。各县市文化旅游局统一收集装裱后上报到州图书馆。 四、注意事项 活动所征集到楹联书法、摄影、绘画作品,通过专家评选后,选取其中优秀作品进行表彰。所有参展作品除摄影类提交电子档外,书法、绘画应装裱好统一提交。此次参展作品概不退还(以便用于室内长期展览)。 五、相关工作要求 1.本次黔南州“美丽乡村农民书画摄影展”活动是黔南州第六届“好花红”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内容之一,是由州人民政府牵头主办的重要文化活动,各县(市)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,按照文件要求,精心征集并推荐优秀作品进行参展。
黔南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7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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